使用执法记录仪应当拍摄的内容
我们所拍的每段录像都应该包含“五何”,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果。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增加何因、何过程。总之使用执法记录仪所拍摄的每一段处警录像,都应该清楚地说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员、什么事情、什么起因、什么过程和什么结果。重点要突出重点环节、重要时节的内容录制。如突出对现场情况处置、复杂现场情况应变等;突出记录查处过程中与当事人的交流环节;突出调查取证时制作执法文书环节;突出纪律、作风、制度落实环节;突出干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等。
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处警经过
(一)记录正确的时间。执法记录仪工作时会自动为拍摄内容提供当时的时间,但要注意,执法记录仪提供的时间是系统默认的时间。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执法记录仪的日常维护对记录正确的时间非常重要,使用民警应当对执法记录仪外观、运行状况、电池电量等进行检查,确保执法记录仪工作正常。特别要注意执法记录仪的电量不足会影响到其系统时间的设置和后期的使用,所以必须及时为执法记录仪充足电,做好日常维护,保证记录仪的系统时间与当时时间一致,确保在处警过程中的正常使用。
(二)记录准确地点。民警到达处警现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记录所处的位置,用图像来表达在何地。方法就是在进入中心现场之前,先拍摄好现场周边标志性的物体,比如一栋建筑、一座房屋、一个店面等。在拍摄周边标志性建筑的选择上,可以按照指挥中心收到的警情中提到的地点拍摄。
(三)记录涉及人员。处警录像中除反映到场处警人员外,主要人员应该包括与此次警情有关的报警人、对方当事人,还应该包括事发时的目击证人、在场人等。拍摄者的具体做法可以是:进入中心现场后,首先记录民警与报警人联系、对话、开始了解情况的画面。利用处警民警与相关当事人对话的空当,先拍一下周围一圈的画面,旨在交代一下现场的当事人、在场人、证人、处警人及其相关的位置关系。掌握周围的一些环境因素,如天气、灯光等,为以后案件处理提供相应的依据。
(四)记录事情起因和过程。在执法记录仪摄录时,应该让当事人讲述发生了什么事情、什么起因和事情的过程。对于过程的记录,则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当事人介绍事发的过程,民警处警的过程,在处警工作中发现的一些人、事、物、证等过程。
(五)记录结果。在当事人已经把事情讲完,事情也处理完毕后,不能草草关机。当事人在处警记录签字、与民警握手致谢、告别等,甚至是送民警上警车的过程,都可以记录在执法记录仪中。完整的处警录像既是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金钟罩”,也是监督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有效减少涉法信访、投诉,提升民警执法形象的“铁布衫”。